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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员工拥福利房又申购保障房被重罚10万元
来源:搜狐
近期,《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中核集团子公司“华泰福利房住户申请保障房”一事,深圳市住建局今日(22日)向媒体通报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部分拥有福利房又申购保障房的住户被重罚10万元。
今年6月,《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在深圳市公布的安居房初定排位名单中,2422户入围家庭有67户共计171位候选人的登记地址,均在深圳华泰企业公司自建的华泰小区。而华泰小区是华泰公司为职工建的单位集资房,这批申请人存在“住福利房,分安居房”之嫌。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向媒体通报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今年申购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实,拟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深圳市住建局通报称,另有49户已租住华泰公司单身宿舍,虽不影响其申购资格,但如其申购成功并入住后,必须退还华泰公司单身宿舍。
广东新荣律师事务所张茂荣表示,此次华泰小区福利房住户两头占房事件只是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购乱象的缩影。
资料显示,此次安居房已属于深圳第三批保障性住房。仅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合格的申请家庭 (含单身居民)(共5521户)》中,“居住地地址”一栏中在华泰小区的住户就有90户228人。昨日,深圳市住建局暂未通报华泰小区福利房住户成功申请前两批保障房的情况。住建局表示,目前已开始全面核查华泰公司住户名单与深圳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已购房家庭名单。一经查实,将收回保障房并依法处罚;对没有退出华泰公司单身宿舍的,将责成华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及处理情况将会及时公布。
深圳市住建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圳华泰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在市政府为其划拨的生产、生活及办公基地上,自1986年至2001年为职工兴建了香蜜湖小区和南山建工村小区两个住宅区,共有住房37栋2171套,其中两房以上户型的套房1029套,单身宿舍1142套。
二、经调阅审核华泰公司的内部分房方案、住户名单、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有关档案资料,表明华泰公司的套房属于分配给职工的政策性住房,单身宿舍属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过渡性周转住房。
三、经过核查和比对,在申购本次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已分配了华泰公司的政策性住房,该3户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实,涉嫌弄虚作假申购本次保障性住房。我局于7月23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拟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在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49户已租住华泰公司单身宿舍,不影响其申购资格,如其申购成功并入住后,必须退还华泰公司单身宿舍。另有2户申请家庭的现居住址是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但经查明,住房的实际拥有人是其父母,故不影响其申购资格。
四、我局正在全面核查华泰公司住户名单与我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已购房家庭名单。对已购买了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保障房并依法处罚;对没有退出华泰公司单身宿舍的,将责成华泰公司立即收回其租住的单身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及处理情况将会及时公布。
我局再次提醒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务必依法依规、诚信申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对于保障性住房申购(租)中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发现一单,查处一单,依法惩处,绝不姑息。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7月22日
原文来自:http://business.sohu.com/20130723/n382316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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